厦门新惟科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办公用品是每个公司都不可或缺的,因此公司对于给予员工的办公用品的领用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规范才能更好的实现管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厦门新惟科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吧。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
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审核并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以上是关于厦门新惟科办公用品的领用规定的一些介绍,欢迎有这方面需求的客户前来咨询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