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背书重复解决办法,请看这里!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从中可以看出,签章和背书人名称属***记载事项,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
票据背书要连续
背书的连续性,是指票据上记载的背书,自出票时的收款人开始到最后的被背书人,在票据背书形式上相互连接而无间断。即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背书的连续性是票据法有关票据权利转让的特殊要求。
但是在具体的业务经办中,时常出现背书人签章和记载错误的现象,造成背书不连续,影响票据的流通或持票人正常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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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背书的处理办法。
重复背书即行为人连续两次在票据上背书
遇到上述问题票据需持票人找到重复背书单位出具证明后才可办理。
证明文档如下:
证 明
银行:
我公司收到贵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 壹 张,
出票日期: 年 月 日
票号:
出票人全称:
出票人账号:
付款行全称:
收款人全称:
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账号:
票面金额大写:
票面金额小写:
汇票到期日: 年 月 日
我公司在转让此张银行承兑汇票时,由于我公司经办人员不谨慎, 在第X和第(X+1) 背书栏处都加盖了本公司的财务印鉴,造成重复背书,
如因此原因引起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特此证明!
(财务章) (法人章) (公章)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天下通商贸,微信手机同号13657243738)